全市各类经营者: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链传播等流行态势,形势严峻,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疫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等商品价格稳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以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饰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畅通货源供应,确保市场购销规范有序;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相互串通,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当前,我市市场米面油肉蛋奶果蔬药品等生活必需品货源供应充足,请广大消费者一定理性消费,切勿跟风抢购。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依法严肃查处。广大消费者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件,给予公开曝光。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3月12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