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方协调“僵案”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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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承办法官做申请执行人一方的调解工作。
图②:法官联同调解人员一起做被执行人工作。
图③:法官给当事人讲解执行和解结案流程知识。
图④:被执行人凑借交付赔偿款并书写交款凭证。
图⑤:在法官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见证下双方办理执行和解签字手续。
图⑥:申请执行人填写同意结案申请书。
“让你们跑了很多路、花了很多心思、耽误了很多时间,俺们真的感激不尽啊。”7月12日,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对办案人员由衷地表示感谢。
被执行人李某某因农村自家建房,在村公路上放置了输水管,且无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年9月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女儿骑车路过时被绊倒摔伤,医院治疗。谁知年2月的一天,患者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法院作出判决,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某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种费用。
案件进入执行后,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启动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但是,被执行人李某某认为王某某女儿的死亡与他无关,虽经采取拘传、搜查措施,其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经法院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也无任何财产,该案陷入僵局。
针对申请执行人是低保户、当事人两家都经济十分困难的实际情况,执行局法官们重新调整办案思路。他们一方面联系被执行人家属多次辨法析理,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又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及调解组织提供支持帮助,共同做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帮扶与执行和解工作。
在多方鼎力相助下,该案执行出现了转机。被执行人李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表示了歉意,同意借款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也作出让步。于是,7月12日这天,在执行法官和镇政府调解组织的引导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办理了执行和解手续,申请执行人当天领取了15万元执行款。(□春笋冠楠文/图)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