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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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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调研与思考

马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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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就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部署。

近日,我先后到乐陵市、禹城市、齐河县、宁津县及部分乡镇司法所、社区法律服务站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对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有了全面了解,就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德州市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德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系统紧紧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目标,着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不断提升市、县、乡、村四级平台建设水平,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在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搭建四梁八柱。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建设三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已实现了全面覆盖。共建立了1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个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为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陵城、禹城等8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法律服务热线接入了省司法厅平台,实现独立运行。“山东公共法律服务网”设立了德州版块,在“德州司法行政网”和“法治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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