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很多很久,然后决定去投案自首,把自己的问题都交代出去,争取组织上对我的宽大处理”。这是乐陵市某单位原负责人许某在忏悔书中写下的。
近期,乐陵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某单位原负责人许某涉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线索。经对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该线索适用案件主办人制度,遂由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作为主办人,与其他同事一起对该线索进行调查。办案人员抽丝剥茧,仅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锁定了许某的违纪违法事实。在有力证据和强大心理攻势面前,许某主动前往乐陵市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其违纪违法问题。
据悉,案件主办人制度是乐陵市纪委监委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打造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结合纪委监委实际,制定的一项创新型工作制度。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共查办问题线索40余条,处理10人,案件查办效能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通过“一案一授权”压实责任。不仅有利于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还能够起到以老带新和传帮带的作用。下一步,乐陵市纪委监委将充分利用好案件主办人这一有效办案载体,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纪法保障。”乐陵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张海峰通讯员庆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