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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乐陵杯廉洁文化公益类作品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贯彻落实若干措施,挖掘本土廉洁文化元素,弘扬清正廉洁价值理念,争创“廉洁乐陵”新品牌,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范围开展“清风乐陵”杯廉洁文化公益类作品征集活动

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喜迎二十大廉洁枣乡美”为主题,积极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充分挖掘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利用新型文化宣传方式,倡树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通过创作一系列廉洁文化公益类作品,涵养枣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征集作品为廉洁公益类作品,包含平面类和视频类。平面类包括漫画、海报作品等作品;视频类包括微视频、VLOG、沙画、H5、动漫等作品。

(二)作品内容。作品内容要紧扣活动主题、构思精巧、创意鲜明、语言简洁规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依法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报送者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内部信息,不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内容,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

(三)作品标准。平面类作品2M以上。视频类作品时长为30秒以上,画面清晰连贯,分辨率像素×像素以上,解说词完整,解说和配乐音量适中,无破音、杂音。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时间:年5月10日至7月29日

(二)作品评选时间:年8月1日至8月8日

四、作品报送

欢迎全国范围内社会各界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爱好者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乐陵市范围内的参评作品,请以光盘或U盘方式报送乐陵市纪委监委宣传部(挺进西路号),乐陵市范围外的参评作品,请以电子版材料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lsjwxjs

dz.shandong.cn,邮件需标注“清风乐陵杯廉洁文化公益类作品征集”标签,并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本次公益类作品征集活动将邀请专业评审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分类评审。设平面类和视频类两个奖项,平面类作品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个;视频类作品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个;单独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对参评的廉洁文化公益类作品,将按照作品类别和内容在乐陵市纪委监委《清风乐陵》栏目展播,参评获奖作品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户外屏幕等传播平台进行展播和推介。

六、特别说明

(一)参与征集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参与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乐陵市纪委监委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参与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与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乐陵市纪委监委有权无偿使用。

(三)参与者同意乐陵市纪委监委无偿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和改编权,用于非营利性的宣传推广和公开展示。

(四)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五)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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