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多地公安
通报境外归来人员不主动报告事件
莱州2人被严肃处理
近日,莱州有两名入境返莱人员不按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主动报告个人信息,涉事人员及其亲属被公安机关给予严肃处理。
两人已被集中观察,与其密切接触的亲属正在居家隔离中。
2人境外回德州不报备
刘某,男,46岁,德城区人。3月3日,其因工作原因由柬埔寨乘飞机回国,没有向当地报备。3月7日接到线索后,德城分局东地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刘某联系,刘某称自己在天津的家中,近期没有返回德州的计划。但是刘某在接下来几天内频繁多次往返天津与德州,并且没有如实报备自己的行程。
疫情当前,刘某在明知从境外回国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仍故意瞒报行程。3月17日,公安机关查明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目前,刘某经核酸检测呈阴性,正在德城区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史某,男,41岁,乐陵市人,在柬埔寨工作。3月12日,史某乘飞机从深圳入境,后转机至济南遥墙机场。其朋友当日将其接回家中,3月13日下午史某去德州,14日下午被工作人员接回乐陵后接受集中隔离。
疫情当前,史某未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员会报告。对此,乐陵市公安局已对其受案调查,对其他相关人员也正调查中。
福山1人被行政处罚
3月7日,杜某某从境外回国返回烟台市福山区时,未主动向居住地报告,且在街道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向其了解情况时,不如实报告,逃避接受隔离观察。
杜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3月13日,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对杜某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烟台海阳一名市民从境外返回未主动报告,面对防疫人员询问,先后两次隐瞒事情,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前不久
青岛市也发布通告
对入境人员作出要求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入境人员来青返青
申报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入境人员来青返青申报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指出国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无论通过境外直接抵青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抵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入境人员来青返青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三、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入境未满14日且未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的人员,应当尽快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四、计划来青返青的入境人员,由其亲友或其亲友告知本人提前72小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五、宾馆(酒店)、社区(村居)、企业(单位)等单位和出租房主、留宿人等,有义务引导入境人员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六、“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可通过扫码或登录“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