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10日,乐陵市公安局市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两家商户在营业时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虽张贴了“场所码”,但未落实“场所码”的使用规定,也未采取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该两家商户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乐陵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商户经营者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乐陵市的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强化各类场所防控,加强“场所码”全场景应用,既能提升通行效率、减少人员聚集,也是有效实现精准防控的重要举措,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必须做到“应设尽设”,并张贴于场所入口显著位置。
在此,乐陵公安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进入各类场所必须扫“场所码”登记,各类场所经营管理主体也要监督进入人员进行扫“场所码”登记,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