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公告
年3月11日13时,乐陵市疾控中心接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我市张某某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张某某现已在天津市津南区隔离管控,其在乐陵的接触者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密切接触者在乐陵市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7日22:58左右在乐陵市淋源加油站加油,室内付款,未佩戴口罩。
3月8日10:30—11:00左右驾车带领母亲去郭家街道圈刘村卫生室;11:30至13:30张某某与母亲枣城明珠小区东生态园饺子城参加生日宴;18:39经澳林新天地购物中心东北门去辣嘴唇串串购买炸串。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乐陵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