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陵市委统一部署,决定对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26个市直部门进行专项巡察,对4个省市属单位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延伸了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3月初至4月下旬。
二、巡察对象
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
三、巡察重点内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营商环境,以重点项目等市场主体为依托,深入查找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回避矛盾等问题;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转嫁中介服务费用问题;监督管理服务中“吃拿卡要”,违规将消费开支转由企业或个人买单,或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试用产品、新开发产品、提货券、购物卡等礼品礼金问题;违规插手企业项目建设,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托办个人事项、承揽业务或者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迫借贷、做“金融掮客”等问题;违规入企检查,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增加企业负担问题;在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轻重不一、标准失范,以及选择性、随意性执法问题。
四、巡察组及联系方式
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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