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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要建自己的工运史馆啦!
为了铭记和展示我市工人阶级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改革和实现“中国梦”各个时期的光辉历史,反映乐陵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历史过程,以及在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乐陵市总工会决定在乐陵市工人文化宫建设乐陵市工运史、劳模展馆。
从即日起至年8月10日,
面向社会征集
乐陵市工运史、劳模展馆
历史资料及实物。
一、征集资料范围与内容
主要征集记载乐陵市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等各个历史时期,与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著名人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相关的文字、图表、照片、影视、实物等文物资料,同时征集上级的工运史料。具体内容包括:
1、文献资料:记录工会组织发展史、工人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回忆录等,包括反映各级工会组织、工会活动的文献资料等;
2、实物资料:反映工会组织建设、工人运动、职工生产生活状况、著名人物或群体(如工会组织领导人,省级以上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得国务院、省部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群体,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各行业优秀职工、各级工匠)的具有代表性的实物资料,比如,信函、笔记、题词,早期的集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意义的证书、奖状、纪念章、喜报、慰问信,早期工人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票据、会员证、生活用品、劳动工具,乐陵工业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模型、商标,早期反映乐陵地区劳动模范尤其是农业劳动模范事迹的歌词、曲谱等。
3、影像资料:反映工人运动、工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点活动等的照片、影视资料;
4、反映工会文化的照片、实物、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资料;
5、其他可供展览的文物、文献等资料。
二、征集方式
根据资料所有者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捐赠、寄存、复制等几种方式。
1.捐赠:向乐陵工运史、劳模展馆捐赠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图片、实物等,经鉴定有展出及馆藏价值的,交接后为展馆所有,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可寄存在乐陵工运史、劳模展馆展出并保管。乐陵市总工会向寄存人颁发寄存证书,市总工会负责寄存史料的安全,保管期间史料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所有。
3.复制:对于提供的乐陵工运史、劳模展馆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复印件或数字照像件,也可由市总工会复制、复印或拍摄数字相片。市总工会给提供人颁发证书。
4.提供线索:对散落在社会上重要的史料、实物提供线索的,市总工会收集到实物后,发给提供线索人荣誉证书。
三、征集时间
实物资料集中征集时间从发起之日起至年8月10日止。集中征集结束后亦可随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乐陵市工运史、劳动模范展馆建设办公室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