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2日讯记者从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年12月21日,德州市疾控中心接外省协查通报,郭某某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密切接触者在德州市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7日
16:30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9:00~19:30在德城区万达广场附近的“馋格格鸡汤米线”就餐;
12月18日
16:20~19:00在如家酒店德兴路学府店(德城区德兴北路号)看望朋友;
12月19日
17:40左右医院(医院)门口东侧海山超市购物;
19:50~20:20在乐陵市澳林超市一楼购物;
12月20日
9:30~9:50在乐陵市翡翠绿洲沿街佳禾超市名烟名酒特产、隆顺园超市购物;
20日上午郭某某主动报备,在乐陵市集中隔离,当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闪电新闻记者王佳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