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医保发[]83号)文件要求,近日,乐陵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新申请的7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评估。
严把综合质量关此次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主要对申请定点药店、定点门诊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许可证,经营资格,药品种类数量,经营场所面积,医师、药师、护师证书等进行了综合考评。
深入现场评估打分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标准进行现场打分,并明确指出各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评估结果现已通过乐陵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