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格考评,乐陵市人民法院荣获“德州市园林式单位”称号。近日获发牌匾标识。
乐陵法院自新审判大楼建成以来,紧抓绿化美化工作,科学规划、精心管理,形成了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环境幽雅、布局合理、舒适宜人的办公环境。经市园林专家综合考评,成功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
原标题:《乐陵市人民法院荣获“德州市园林式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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