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统筹优化管理,促进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全市正式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年度年检。
此次检查以《乐陵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分细则》为标准,结合机构自查报告,重点对我市各职业培训机构依法办学情况、培训质量、办学条件、实训设施、教学秩序、校园安全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年检。
经过细致严格的检查评估,发现市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部分培训工作开展落实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培训人员登记管理台账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年检评估中存在的不足,人社局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各培训机构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目前已有2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加了年检,计划对全市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检查。(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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