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网站报道:山东省乐陵市市中街道赵胡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某组织街道办事处原棚改办主任赵某某及村干部、村民代表10余人,假借到外地学习考察的名义,到山西平遥等旅游景点游玩,产生的旅游费用计入学习考察费用,并从该村拆迁安置账户支取5万元。年4月,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旅游费用予以追缴退赔,已退还到村集体账户。
中纪委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报了诸多地方利用公款旅游的情况,有的借考察之机行旅游之实,有的在公务行程中擅自改道旅游消费。
最终,相关人员都受到了处分,违规支出的公款也得到了追回。同时,中纪委也向全社会传递出要彻查公款旅游消费的不正之风。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也不能乱用,谁要是还想借旅游之机行不正之风,肯定会受到坚决查处,中纪委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