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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根据《关于预下年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47号)、《关于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号)等精神,现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备案工作。

??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突出服务产业、服务人才、服务就业“三个导向”,结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工作,择优遴选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行业培训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从严控制机构总量,保证技能培训质量。对于新成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除确有急需紧缺培训项目外,原则上应开展一年以上的市场化培训,具有稳定的办学秩序和一定的培训规模后,方可申请纳入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市级培训机构由注册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报送。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请于年5月10日(星期二)18:00前,将备案材料,连同《区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汇总表》(见渝人社办〔〕67号文件),盖章扫描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电子邮箱:s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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