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乐陵高中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年乐陵市市直高中引进高中专任教师9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年6月13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乐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