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更好地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要求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二者同时达标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 1.线上学习。本年度我市继续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25日
●关于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公告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的通知
●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召开
●关于发布年新职业信息公开征集重点方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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