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科研人才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产业振兴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年乐陵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计3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年5月1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乐陵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时间:年5月11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可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